各会员单位:
按照商会《章程》和《商会会费收缴办法》的规定,为保障商会工作顺利开展,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9月28日至10月26日对2018年度商会会费进行集中收缴。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(一)本费用为年缴制,在会员资格存续期内按年进行缴纳。
(二)会员单位会费标准为1000元/年;
(三)理事单位会费2000元/年;
(四)常务理事单位会费4000元/年;
(五)副会长单位会费10000元/年;
(六)常务副会长单位会费20000元/年;
(七)会长单位会费50000元/年。
二、会费收缴办法
(一)各分会负责收取会费,特殊情况可直接缴至商会秘书处。
(二)会费收取实行普通会员、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会长会费年度一次性缴清。
(三)商会收取会费一律使用财政局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,并加盖本会财务专用章。
(四)会员单位缴纳会费采用银行电汇形式,转账时请注明会员姓名。
三、会费收缴开户银行及账号
全称:扬州市安徽商会
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扬州御河苑支行
账号:498870203528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孙晖
联系电话:13004314436
2017年9月25日